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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学生住宿管理制度

    发布时间:2015-05-12 00:00:00 来源:  浏览次数:

   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、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场所,也是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行为的重要课堂。为了加强对学生住宿的管理,使学生明确住宿行为,正确履行住宿权利和义务,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、生活环境,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,使学生宿舍成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,特制定本规定。

    一、住房管理

    1、在校住宿学生应先到财务处交纳住宿费,建立宿舍住宿卡后方可住宿,学生毕业时必须凭住宿卡到宿舍管理部门办理离校手续。

    2、学生在外租房要经个人申请,班主任、院系批准,与房主签定协议,院系以书面和电话形式通知该生家长同意,院系备案后方可在外住宿,在外住宿期间与他人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和事故由本人承担。

    3、学生在第一学期申请在校住宿,须交纳一年住宿费;在第二学期申请在校住宿,交纳半年住宿费。学生申请在外租住或因故转学、休学、退学、开除等,第一学期退半年住宿费,第二学期不退住宿费。

    4、开学时学生应按学院学籍管理条例在规定时间(两周)内报到注册,注册学生持学生证到楼栋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,方可继续入住。

    5、学生必须按指定寝室、铺位住宿,不准私自调换,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寝室或床位,须由本人提出申请,报所在系批准,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备案后方能调换。

    6、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放假、实习或毕业时间离校,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留校住宿,必须经学工处批准,并在宿管部门办理留校住宿手续,否则,宿管部门不安排住宿。

    二、宿舍财产管理

    7、学生入住学生宿舍时必须向宿舍管理部门交纳50元财产押金,退宿时先由宿舍管理部门验收所配用财产,扣除财产损失赔偿或维修费后,如有结余可以退还学生,如押金数额不够财产损失须补足。

    8、寝室配备的家俱(床、桌、凳、柜),学院统一编号,责任到人,若在使用过程中自然损坏可以报请学生宿舍管理部门维修,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,由学生个人按《学生宿舍财产维修赔偿价格表》进行赔偿或有偿维修。

    9、楼栋内公共设备(门窗、玻璃、水电设施等)以班级或寝室为单位进行管理,若有损坏及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或集体负责赔偿。

    三、水电管理

    10、寝室内外严禁乱接电线、电灯、插座,禁止使用热得快、电炉、电熨斗、电吹风、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,违者除没收电器及电源材料外,另罚款15~50元。因乱接电源造成事故者,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    11、水电设施出现故障,应及时报告学生宿舍管理部门,以便及时维修;擅自维修造成事故者,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

    12、节约用水,洗涮完毕应立即关好水龙头。

    四、安全管理

    13、本院学生一律戴校牌、持学生证出入住宿区;其它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住宿区;带大量物品出宿舍区,必须到值班室登记,并自觉接受值班员检查,履行大量物品出门手续。

    14、不准在阳台间攀爬、站坐、抛物、摆放花盆和其它杂物,用凳子等压晒被子,不准向楼下乱扔垃圾和物品。

    15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

    1)在学院规定的学习时间内谢绝会客,外来人员必须在晚上1930分前离开。

    2)宿舍按学院规定时间开关大门、送电、停电,晚自习期间不准擅自进入宿舍区(生病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证明方可进入)。无特殊情况,熄灯后宿舍只准进,不准出。

    16、注意防火防盗,不准搬弄消防设施,不准在宿舍内烧火做饭;学生不准借口撬锁砸门;宿舍内不准留客住宿。

    17、寝室门钥匙严禁转借他人,若丢失应到值班室登记,并及时更换门锁,费用自理。

    18、严禁机动车进入宿舍区,骑自行车出入宿舍大门要下车。严禁在宿舍楼道、走廊内停放自行车。

    19、严禁在宿舍区拍篮球、打排球、踢足球、溜冰及向墙壁击球,违者扣押球、冰鞋,并予以通报。

    五、纪律管理

    20、宿舍内严禁打架斗殴、酗酒闹事、借口起哄、赌博和干其它违法违纪的事。

    21、男生一律不准进入女生宿舍,女生亦不准进入男生宿舍,如有特殊情况应到值班室登记,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。

    22、学生在校住宿期间,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,不得登录非法网站,传播有害信息;严禁在宿舍里看黄色书刊,传播错误言论。

    23、按时就寝、起床,午休、晚休、自习时间严禁在寝室打扑克、下棋、拉琴、唱歌、跳舞、高声喧哗及其它干扰他人休息的行为,晚归者须出示证件,说明原因,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。情节严重者按院纪处理。

    24、严禁学生在宿舍区内经商、倒卖各种影剧票(除学院周未影院电影票外)以及张贴各种商品广告。

    25、严禁在住宿区墙壁上张贴各种启示、通知、海报。

    26、严禁在住宿区内饲养各种宠物,违者除没收宠物外,还将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
    六、卫生管理

    27、楼内公共场所卫生由清洁工负责打扫,室内卫生由学生打扫。各寝室都应建立寝室公约、值日表,由寝室长负责制定组织实施;寝室要求整洁明净,各种用品排列井然有序。门窗玻璃无灰尘、蜘蛛网。

    28、寝室值日生每天必须在上第一节课前,中午1200~1400将垃圾扫到室外走廊(可扫入门后,在规定时间再扫出,周六最迟在下午300前扫出)。

    29、不准向楼道、楼下乱泼污水残菜剩饭;不准在楼道、阳台洗漱;不准在墙壁乱踩脚印、击球;不准在墙壁上乱贴字画,打孔、乱涂乱画(除规定张贴值日表、寝室公约、课程表外,不准用浆糊或胶水粘贴)。

    七、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寝室活动

    对文明寝室成员及寝室长通报表彰,对违犯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学生,按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批评教育、纪律处分。